曹哲华律师,来自于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自1994年起从当时湖南省慈利县司法局国家公务员岗位下海担任专职律师至今已连续执业长达二十二年时间,办理了1000多件各式各样的案件,具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勤于阅读和思考,善于多角度分析法律问题,能从纷繁错综的法律关系中找到案件的症结所在,推崇以经济、有效的方法为当事人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复杂疑难案件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策划。对于确定要开打的讼战,总是要设计对委托人有利的诉讼战略和战术,然后在庭审过程中,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将本方证据和主张的说服力发挥到高限度。
服务过的部分客户有:张家界日报社、中国银行慈利支行、张家界市永定信用合作联社、张家界市交通警察支队、小田(中山)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山榄菊、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等数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为故意杀人案瞿春莲辩护,在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为其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重审改判无期徒刑。
执业宗旨始终是诚信为根,敬业为本。严守律师执业纪律,尽心竭力为当事..【查看详情】